连载 | 租赁动力(随堂猫) :节选自《航运金融手册》
导读
船舶租赁的动力是什么?对承租人和出租人来说,有何不同?订立租赁交易的动机可能基于任何单一或综合因素,包括现金管理、资金多元化、成本、会计和缓解技术过时风险等。相比于船舶运营商,租赁业务的风险回报更具吸引力,出租人通常可以在债券市场实现较高的财务杠杆,这可以使得股本回报率(ROE)达到有吸引力的水平。
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
既然承租人可以购买或拥有资产,为什么他们会普遍地与船舶运营商在特定情况下进行船舶租赁交易呢?订立租赁交易的动力可能为以下任何一个或多个因素。
特别是对于航运业这样高度资本密集型的行业来说,现金管理是进行租赁交易的最主要动力。租赁有效地提供了资产的100%融资。此外,在主要船舶融资工具中,第一顺位的船舶抵押通常可提供的融资为船舶价值的60%-80%。差额部分通常由运营商的资金补足,这将显著增加运营商的绝对投资额,特别是在订造多艘新造船的情形下。显然,当传统银行融资有着资产价值低杠杆率的局限时,租赁交易可以带来最大程度的“增量现金流”价值。
财务相对复杂的企业会认可多样化融资的价值,将租赁视为其融资组合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航运业,这一点对集装箱班轮公司来说最为明显。在金融危机中,如我们目前所见,银行融资可能会迅速地短缺,在这种情况下,能够获得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或租赁等不同资金来源将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租赁与直接拥有船舶相比是否具有成本优势,这完全取决于船舶雇用的对比。在航运业,如何正确比较仍然存在很大的错误思维。如果将租赁成本与债务融资成本相比较,不应该一厢情愿地假定运营商在银行贷款项目中的权益成本为零。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对承租人公司的租赁成本(包括资产、租金流和残值在内计算内部收益率)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eighted-average cost of capital,简称WACC) 进行比较。有趣的是,在航运业,绝大多数公司,特别是但不限于私营企业,要么从来都不考虑其权益成本,要么简单地以与行业风险和周期不相称的水平做出决定。因此,船舶出租人在进行交易时仍然面临战胜成本决定因素的巨大挑战。
从历史上看,会计处理一直是采用租赁而非直接拥有船舶的动力。在下文中将介绍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之间的差异,以及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会计要求。
为了进行财务统计,租赁在成立之初便须被归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在不同的租赁会计准则下,这种分类标准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实质上转移了所有的风险和收入所有权,那么它会被视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的租赁则被视为经营租赁。
表14.1介绍了目前适用的主要会计规则所规定的融资租赁标准,即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如果租赁在成立之初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准则(FAS 13)中列出的4个标准之一,那其应当归类为融资租赁;否则,租赁将被归类为经营租赁。此外,对于出租人而言,租赁被归类为融资租赁必须满足两个其他条件。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果租赁表现出国际会计准则17第10段和第11段所列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该租赁将被归类为融资租赁。否则,租赁被归类为经营租赁。
如果被归类为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将租金付款义务记为负债,将租赁物记为资产。另一方面,出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将租金和未担保余值记为应收账款。在租赁期内,租金在应收账款减少和财务收入之间进行分摊。
对于经营租赁,船舶在出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记为成本,租金则在其赚取期间记为收入。对于承租人,租金付款义务在租期内的损益表中记为费用。
根据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果适当地设计结构,甚至长期船舶租赁 (新造船长达12年)在会计方面也可归为经营租赁。换句话说,该交易可按 “资产负债表”表外处理,只有年度租金付款被记入损益账。资产负债表通常只通过一个脚注对此予以披露,列明与租赁相关的未来负债的一些细节。对于财务报表的初学者来说,承租人公司看起来没有那么高的杠杆,并且有可能获益比其实际情况更高。更重要的是,某些贷款合同或债券契约仍然将资产负债表表外义务从其契约测试计算中予以排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经验老到的信贷分析师总是将其所分析公司的表外债务计回到资产负债表内,从而得出真实的风险和盈利状况。如今,新融资的财务契约几乎无一例外地设计为将表外义务计回到资产负债表内。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在研究出台新的租赁会计标准 ,这将对“租购行为”产生显著影响。根据拟议修改中的租赁会计准则,通过计算余下的合同租赁债务净现值,所有租赁债务将记入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
在技术快速变革的行业,许多企业更愿意租赁而非拥有所有权,因为他们担心的是,固定资产可能会在其预期可用经济寿命结束之前变得过时。他们通过租赁可以把这些资产的残值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在航运业,这不是进行租赁交易的主要动力,因为航运业的技术变革是渐进的, 因此资产被过早淘汰的风险相对较小。
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
以下是出租人开展租赁业务的主要因素:
在许多周期性和资本密集型行业,租赁公司的风险回报比运营商的回报更具有吸引力。在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是,飞机租赁公司在几个商业周期内的财务绩效相对而言更好,已经远远超过航空公司。租赁业务的主要优点是,它通常具有多样化的固定收益储备,因此它只会间接地通过其客户的信用风险面临其所从事行业的周期性问题。即使在当前的航运危机中,我们也可以观察到一些船舶租赁公司在财务上明显好于船舶运营商。
鉴于租赁公司有着更安全的收入基础,其通常能够在债券市场上获得比大多数运营商更高的财务杠杆。这可以使股本回报率达到有吸引力的水平。
有些出租人希望或期待通过实现残值获取巨大的“额外收益”。出租人对残值的估算对租赁定价过程有非常显著的影响。
税收优惠在历史上对租赁业务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大多数出租人来说,债务融资成本和设备折旧属于可减税项目。某些地区允许甚至鼓励加快资产贬值 (以增加投资),这导致在起初几年内会产生显著的税项亏损。这些税项亏损可以通过核算其他业务收入得以抵消,从而降低了出租人的短期税务负担。多年来,这些税收优惠吸引了不少机构开展租赁业务,尽管这些机构的核心业务与其租赁业务所在行业没有任何关联。在航运业,最突出的税务租赁市场是2002-2004年的英国。此后,航运税务租赁业务几乎绝迹,这是因为英国和其他地方的税务当局明确,为获得与租赁活动相关的显著税收优惠,出租人必须 “基本上处于危险之中”。换句话说,出租人必须承担交易的巨大残值风险,才有权利要求税收优惠。银行租赁公司,尤其是在英国,已经退出了这块业务,因为与所有权相关的责任、残值和再售风险、巴塞尔协议Ⅲ对缩小资产负债表规模的规定要求等成为核心问题。另一方面,专业化的船舶出租人均设立在低税或免税地区,没有必要再使用税收折旧优惠。在这方面,航运业是非常独特的,因为大多数出租人和运营商在利润方面按照最低标准缴税。
随堂猫
微信编辑:吴琼、孙伟。连载内容节选自《航运金融手册》第14章(奥勒提斯·席纳斯、卡斯滕·格劳、马克斯·约翰斯著,美国北方航运基金中国区合伙人金海博士译),中信出版社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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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介绍
金海,挪威籍华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北方航运基金中国区合伙人,“2016年度最受航运界关注的100位中国人”。北方航运基金专注于全球航运和海洋石油服务领域的价值投资,在国际航运投资领域业绩长期领先。在加入北方基金之前,金海博士担任过多家国际著名航运集团中国公司的负责人,先后包括挪威帆利航运集团、英国ACM航运有限公司和英国毅联汇业金融集团。金海博士还曾在奥斯陆的斯考根航运集团任职多年,从事航运金融和船舶管理工作。金海博士曾在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英国曼切斯特商学院、挪威管理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就读。目前,金海博士继续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行金融和法律领域的研究,同时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客座教授。金海博士积极参加非盈利社会公益活动,是纽约金融论坛的创始人之一和联席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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